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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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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材料采用優質鋁合金板,以及工程級反光膜制作; 鋁板(1.2)、鋁板(1.5)、鋁板(1.8)、鋁板(2.0)
2.根據國家標準尺寸,進行鋁板及反光膜剪裁(方形\圓形);
3.洗凈鋁板、用白潔布打磨鋁板令鋁板表面粗糙、用水清洗后晾干;
4.用貼膜機將反光膜在已清潔好的鋁板待用;
5.電腦排版圖案及文字,并用電腦雕刻機直接在反光膜上出圖及文字;
6.將刻好的圖形用膠刮貼在底膜的鋁板上。
我廠堅持“人才先導,科技興業”的治廠方針,全體員工依靠科技進步,積極推進高新技術開發,現已形成一個技術力量雄厚,員工素質高的專業型新興企業,專業生產安全標志、標語牌。標志牌按GB2894-1996《安全標志》、 GB13495《消防安全標志》、GB5768-99和最新GB5768-2009《道路交通標志》等GB國家標志和國家電力公司最新修訂版的電力安全標志的圖案嚴格印制而成。
鋁板(1.2)×¢600mm=50元/面(不含鋁槽抱箍)
鋁板(1.5)×¢600mm=58元/面(不含鋁槽抱箍)
鋁板(1.8)×¢600mm=70元/面(不含鋁槽抱箍)
鋁板(2.0)×¢600mm=80元/面(不含鋁槽抱箍)
需要增加鋁槽抱箍加25元/面
直行 | 向左轉彎 | 向右轉彎 | 直行和向左轉彎 |
表示只準一切車輛直行。此標志設在直行的路口以前適當位置。 | 表示只準一切車輛向左轉彎。此標志設在車輛必須向左轉彎的路口以前適當位置。 | 表示只準一切車輛向右轉彎。此標志設在車輛必須向右轉彎的路口以前適當位置。 | 表示只準一切車輛直行和向左轉彎。此標志設在車輛必須直行和向左轉彎的路口以前適當位置。 |
直行和向右轉彎 | 向左和向右轉彎 | 靠右側道路行駛 | 靠左側道路行駛 |
表示只準一切車輛直行和向右轉彎。此標志設在車輛必須直行和向右轉彎)的路口以前適當位置。 | 表示只準一切車輛向左和向右轉彎。此標志設在車輛必須向左和向右轉彎的路口以前適當位置。 | 表示只準一切車輛靠右側道路行駛。此標志設在車輛必須靠右側行駛的路口以前適當位置。 | 表示只準一切車輛靠左側)道路行駛。此標志設在車輛必須靠左側行駛的路口以前適當位置。 |
立交直行和左轉彎行駛 | 立交直行和右轉彎行駛 | 環島行駛 | 步行 |
表示車輛在立交處可以直行和按圖示路線左轉彎行駛。此標志設在立交左轉彎出口處適當位置。 | 表表示車輛在立交處可以直行和按圖示路線右轉彎行駛。此標志設在立交右轉彎出口處適當位置。 | 表示只準車輛靠右環行。此標志設在環島面向路口來車方向適當位置。 | 表示該街道只供步行。此標志設在步行街的兩端。 |
鳴喇叭 | 最低限速 | 單行路向左或向右 | 單行路 直行 |
表示機動車行至該標志處必須鳴喇叭。此標志設在公路的急轉彎處、陡坡等視線不良路段的起點。 | 表示機動車駛入前方道路之最低時速限制。此標志設在高速公路或其他道路限速路段的起點。 | 表示一切車輛向左或向右單向行駛。此標志設在單行路的路口和入口處的適當位置。 | 表示一切車輛單向行駛。此標志設在單行路的路口和入口處的適當位置。 |
干路先行 | 會車先行 | 人行橫道 | 右轉車道 |
表示干路先行,此標志設在車道以前適當位置。 | 表示會車先行,此標志設在車道以前適當位置。 | 表示該處為專供行人橫穿馬路的通道。此標志設在人行橫道的兩側。 | 表示車道的行駛方向。此標志設在導向車道以前適當位置。 |
直行車道 | 直行和有轉合用車道 | 分向行駛車道 | 公交線路專用車道 |
表示車道的行駛方向。此標志設在導向車道以前適當位置。 | 表示車道的行駛方向。此標志設在導向車道以前適當位置。 | 表示車道的行駛方向。此標志設在導向車道以前適當位置。 | 表示該車道專供本線路行駛的公交車輛行駛。此標志設在進入該車道的起點及各交叉口入口處以前適當位置。 |
機動車行駛 | 機動車車道 | 非機動車行駛 | 非機動車車道 |
表示車道機動車行駛。此標志設在道路或車道的起點及交叉路口入口處前適當位置。 | 表示該道路或車道專供機動車行駛。此標志設在道路或車道的起點及交叉路口入口處前適當位置。 | 表示非機動車行駛。此標志設在道路或車道的起點及交叉路口入口處前適當位置。 | 表示該道路或車道專供非機動車行駛。此標志設在道路或車道的起點及交叉路口入口處前適當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