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一、使用方法
1、除掉鉛封,拔出保險銷,操作者站在火焰上風有效距離2-3米處。
2、左手握著噴管對準火焰根部,右手提著按下壓把,干粉即噴出。同時左手左右適當擺動噴管,使氣體橫掃整個火焰根部,并逐漸向前推移。
3、如遇多處明火,可移動位置點射著火點,直至火焰點完全熄滅,不留明火為止,防止復燃。
4、火滅后,抬起滅火器壓把,即停止噴射。
二、注意問題
1、用滅火器滅火時,避免沖擊液面,以防火種飛濺。
2、滅火器一經開啟使用,不能保存重用,須到專業消防器材經營部門重新灌氣后才能保存使用。
3、應加強巡視檢查,檢查壓力是否符合要求、噴管有無破損、外觀有無明顯銹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