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眩板 防眩設施既要有效地遮擋對向車輛前照燈的眩光,也應滿足橫向通視好、能看到斜前方,并對駕駛員心理影響小的要求。如采用完全遮光,反而縮小了司機的視野,影響巡邏管理車輛對對向車道的通視,且對駕駛行車有壓迫感。同時,無論白天或黑夜,對向車道的交通情況是行車的重要參照系,其中很重要的一點是駕駛員在夜間能通過對向車前照燈的光線判斷兩車的縱向距離,使其注意調整行駛狀態。所以,防眩設施不一定要把對向車燈的光線全部遮擋,而采用部分遮光的原理,允許部分車燈光穿過防眩設施,當然透光量不應使駕駛員感到不舒適。
防眩形式:采用防眩板或以一定間距植樹的形式進行防眩,這主要是通過防眩或樹木的橫向寬度部分遮擋對向車前照燈的大部分光束來達到防眩目的。防 眩板是一種經濟、美觀、對風阻擋小、積雪小,對駕駛員心理影響小的防眩設施,尤其是適當板寬的防眩板與混凝土護欄配合使用效果更佳.從而確定防眩板是最佳的結構形式這一成果已通過國家級鑒定驗收,故我國一般只 推薦防眩板和植樹兩種形式作為我國道路上防眩的基本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