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梁抗震的構造要求有哪些?
1.對簡支梁,連續梁等梁式體系,必須設置阻止梁墩橫橋向相對位移的構造,阻止梁的橫向位移。
2.對懸臂梁和T型剛構除采取上述措施外,還應采取阻止上部結構與上部結構之間出現橫向相對位移的構造措施。
3.對活動支座,均應采取限制其位移、防止其歪斜的措施。
4.對簡支梁應采取措施防止地震中落梁,如采用螺栓連接,鋼夾板連接,以及將基礎置于可液化層一定深度等措施。
5.對于樁式墩和柱式墩,樁(柱)與蓋梁,承臺聯接處的配筋不應少于樁或柱身的最大配筋。
6.對于磚石混凝土墩臺,應考慮提高墩臺帽與墩臺本身以及基礎連接處,截面突變處的抗剪強度。
7.橋臺胸墻應予加強。在胸墻與梁端部之間,宜填充緩沖材料,如瀝青、油毛氈等。
8.磚石、混凝土墩臺和拱圈的最低砂漿強度等級應按現行《公路橋涵設計規范》的要求提高一級使用。
9.不論為梁式橋、拱橋盡量避免在不穩定的河岸修建,并應合理布置橋孔,避免將墩臺布設于在地震時可能滑動的岸坡上的突變處。
10.大跨徑拱橋的主拱圈,宜采用抗扭剛度較大整體性較好的斷面型式,如箱形拱,板拱等。當主拱圈采用組合斷面時,應加強組合截面的連接強度,對雙曲拱橋應加強肋波間的連接。
11.大跨徑拱橋不宜采用二鉸和三鉸拱。當小跨徑拱橋采用二鉸板拱時,應采取防止落拱構造措施。
12.磚石、混凝土腹拱的拱上建筑,除靠近墩臺的腹拱采用三鉸或二鉸外,其余鉸拱宜采用連續結構。
13.拱橋宜盡量減輕拱上建筑的重量。
14.剛性地基烈度為9度時,或非剛性地基烈度為7度時的單孔及連拱橋與端腹孔,均應采取防止落拱構造,包括加長拱座斜面,設置防落牛腿以及將主拱鋼筋伸入墩臺帽內。